【莱芜】建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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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731 | 回复0 | 2010-11-24 23:27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941年,抗日民主政权将莱芜与博山、沂源、新泰的少部分地区合并划为莱芜、莱东、莱南三县,抗战胜利后恢复原貌。1983年8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消莱芜县,改设省辖县级市,由泰安市代管。1992年11月,经国务院批准,莱芜市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,辖莱城、钢城两个区,30个乡镇、办事处。2000年12月,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莱芜市将所辖30个乡镇、办事处,合并调整为4个办事处、14个镇、1个乡。